近期我會擬組織制定《冰鮮食品用冰衛生要求》團體標準,現將立項說明如下:
1、冰有降溫、保鮮、冷鏈的功能價值,對水產品、海產品、農產品、禽肉食品等易腐食品的保鮮、保質、冷鏈有著不可或缺的價值與作用。比如降低流通損耗;提升食用品質;保障衛生安全;促產業發展健康等。
2、在市場上流通的“冰鮮食品”(水產品、海產品、農產品、禽肉食品等易腐食品)是新鮮、品質、安全、衛生的代名詞。近些年來,也因為“冰鮮”標簽的功能與利益雙驅動,使得冰鮮產業水漲船高。
3、冰鮮食品的衛生安全不容忽視。產業發展形勢喜人,本是一件好事。但早有媒體報道冰的重金屬超標、大腸桿菌超標、攜帶傳染細菌……相關衛生監管缺失屢見報端。
4、冰是冰鮮食品的必需品,其本身的質量衛生事關冰鮮食品的安全與質量。新冠病毒從冷鏈食品里和加工環境里檢測出來,警示我們要重視低溫環境下的食品衛生與安全,這是經濟問題、社會問題,更是政治問題。民以食為天,我們要重視冰鮮食品的用冰衛生問題,先把屢見的用冰衛生問題解決掉,先做到“有標可依”。
現就以上立項計劃征求意見,如有不同意見,請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將意見及理由返回至我會郵箱:cnfia@vip.163.com。到期無回復視為同意。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