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東莞市標準化協會標準管理辦法》(東標協〔2019〕12號)的相關規定,東莞標協于2021年9月28日組織專家對《商品源數據采集工作規范 第一部分:食品》、《商品條碼印刷符合性評估規范》、《電子商務平臺商家入駐要求》三項團體標準進行立項評審,所申報的《商品源數據采集工作規范 第一部分:食品》等三項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各起草單位按照團體標準工作要求及專家評審意見,進一步加強基礎數據研究,按期完成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
附件:三項團體標準及起草單位名單
東莞市標準化協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