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1年度第四批山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晉市監發〔2021〕197號)安排,省農業農村廳2021年度提出制修訂農業地方標準28項,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標委會和起草單位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山西省標準化條例》的要求,結合我省農業標準化工作實際,開展標準起草、審查、報批工作。
2.標準起草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應對本部門的標準制修訂項目負責,統一管理本部門相關單位的起草工作。標準起草單位要為項目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人力和經費保障,確保項目能按期高質量完成。
3.起草單位要嚴格按照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要求,撰寫標準草案和編制說明,標準草案必須是TCS文本,對不符合要求的,起草單位要重新編寫;省農業農村廳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立項評審及答辯會上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起草單位要認真修改完善。
4.各標委會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開展工作,初審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終審工作應于12月15日前完成。全體委員會表決完成后,各標委會匯總相關材料,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標委會聯系人:和亮 4048070,省農業機械標委會聯系人:周航捷 6261231)
5.審查材料清單:標準草案、編制說明(紙質每人1份,電子版),規范性引用文件、參考資料,試驗驗證數據、報告或資料,意見反饋表、意見匯總處理表、簽到表、表決表、標準主要內容、編制情況及主要意見處理情況介紹。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安佰鮮 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8235283
于 浩 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8235671
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山西省農業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匯總表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