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國水利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水學〔2020〕85號)有關規(guī)定,由我會組織相關單位編制的團體標準《水功能區(qū)限制排污安全余量計算規(guī)程》已完成征求意見稿(見附件1)。現(xiàn)向有關單位及專家(名單見附件2)征求意見,請認真研究并填寫意見表(見附件3),并于2021年10月27日前反饋我會。
《水功能區(qū)限制排污安全余量計算規(guī)程》團體標準征求意見材料和意見表可登陸中國水利學會官網(wǎng)(http://www.ches.org.cn),于公告欄中下載。
聯(lián) 系 人:趙暉 010-6320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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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水功能區(qū)限制排污安全余量計算規(guī)程》征求意見材料
2. 征求意見單位及專家名單
3. 意見表
中國水利學會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1.水功能區(qū)限制排污安全余量計算規(guī)程.pdf
附件:1-2.編制說明.pdf
附件:2.征求意見單位及專家名單.docx
附件:3.專家(單位)意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