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根據市場需求,經前期申報和專家初步討論,確定《青梅發酵酒》、《青梅配制酒》團體標準進行立項,我會將牽頭開展此團體標準的制訂工作,特此公告。
本標準立項申請公示期為10日(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6日),公示期內,如果任何個人、單位對上述申請立項的標準有異議或者建議,請來函說明。
聯系人:檀巧斌、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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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食品工業協會團體標準立項申報書
福建省食品工業協會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