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區、各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第26號令)和《江蘇省地方標準管理規定》(蘇市監規〔2019〕7 號),現下達2021年度第二批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附件1),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起草工作
各項地方標準的起草單位要在提出單位指導下盡快成立標準起草組,及時、規范地開展地方標準起草工作。在調查研究、試驗驗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編寫地方標準草案、編制說明(編寫格式見附件2),確保地方標準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適用性。標準編寫應執行GB/T 1.1-2020《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要求,請使用SET2020標準編寫模板。
二、廣泛征求意見
1.起草單位要在提出單位支持下,在全市范圍內廣泛征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等相關方意見,逐條記錄意見,采納合理意見。對未采納的意見要說明理由、予以反饋。在此基礎上,完善地方標準草案、編制說明,形成地方標準的公開征求意見稿。
2.各起草單位應于2022年7月底前,將標準的公開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南京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表》(附件3)、《南京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單位名單》(附件4)、《關于對南京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代擬稿,編寫格式見附件5),報送至南京市地方標準審評中心。經審評中心審核符合要求的,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30日。報送的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稿名稱應和本文件下達的標準名稱一致,如需變更,請附標準名稱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原因。
三、按時送審相關材料
公開征求意見期滿后,標準起草單位匯總整理各階段意見、建議反饋情況,完善地方標準草案、編制說明和《南京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南京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單位名單》,連同《南京市地方標準審查會申請表》(附件6),形成送審材料,報送至審評中心。經審評中心審核達到召開審查會要求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南京市地方標準審查會。
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送審材料的,標準起草單位應于2022年7月底前書面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管理處提出延期申請,經同意后可適當延期,延長期限不超過1年。逾期仍未完成的,該項目予以撤銷。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管理處:董曉燕 趙敏
聯系電話:83630736 83630617
市地方標準審評中心:蔣佳佳 徐天雯
聯系電話:84550629 ?86673682
電子郵箱:1683183640@qq.com
附件:1.2021年度第一批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匯總表
2.南京市地方標準編制說明編寫提綱
3.南京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
4.南京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5.關于對南京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6.南京市地方標準審查會申請表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