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司局,各相關社會團體:
團體標準是我國標準系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林草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有益補充。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精神,引導推進林草領域團體標準化工作依法依規有序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完善管理制度。各社會團體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優化完善管理機制,依照社會團體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規范開展團體標準化工作。有關司局作為聯系單位要加強業務指導,各社會團體要主動對接有關司局標準化工作。
二、科學制定團體標準。各社會團體要以市場需求和創新需要為目標,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加強頂層設計,構建科學有效標準體系,明確團體標準制定程序,鼓勵制定“有用管用好用”的綜合性團體標準。強化團體標準技術要求比對分析,制定主要技術要求不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優于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團體標準,構建形成相互補充、協調配套的標準體系。鼓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制定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高質量團體標準。
三、強化實施應用宣傳。各社會團體要自行負責其團體標準推廣應用,定期開展團體標準復審評估,客觀評價標準實施情況,及時開展標準“廢改立”工作。加強團體標準宣貫培訓,積極開展試點示范,加大信息服務力度。建立團體標準年報制度,及時總結實施經驗,編制年度標準化工作總結報送主管部門。
四、加強自我聲明力度。各社會團體要建立自我聲明公開制度,鼓勵通過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自我聲明公開其團體標準信息,自我承諾對所公開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鼓勵申請開展團體標準化良好行為評價,向社會公開評價結果。
各社會團體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優化管理制度,健全標準體系,提升標準質量,強化實施應用,依法科學高效推進團體標準化工作。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科技司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