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病死畜禽肉鑒別技術規范》(DBS22/019—2013)《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活淡水魚》(DBS22/021—2013),已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的要求,經專家委員會討論,擬于2021年9月24日予以廢止。
現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于2021年7月24日前書面反饋我委。
聯系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處
邢立新
聯系電話:0431-88906887
電子郵箱:1047810177@qq.com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