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食品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學會對《食品自動售賣機經營企業管理規范》、《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管理規范》、《乳制品配送企業管理規范》、《熟食門店管理規范》、《超市米面制品現場制售管理規范》、《超市熟肉制品自制經營管理規范》等六項團體標準進行了立項評審,所申報的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各起草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開展團體標準制定作,嚴把標準質量關,增強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按時完成標準編制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省食品學會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