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面實施標準化戰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廣東省標準化條例》和《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6號)等規定,為健全完善我市標準體系,做好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現征集2021年度東莞市地方標準立項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范圍
(一)符合我市產業政策和發展方向,為滿足我市自然條件、風俗習慣、地理標志產品等特殊技術要求,或者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領域需要統一技術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標準。
(二)依法不受理一般性工業產品標準、檢驗檢測方法地方標準立項申請。符合市場競爭和創新發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場主體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標準。
二、立項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立項建議,對報送的項目要從科學性、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充分論證,確保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和先進性。
(二)申報項目應當具備一定的研究和實踐基礎,標準技術要求科學合理,且適宜在全市范圍內推廣。
(三)申報單位應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和經費等保障,確保項目能順利進行。
(四)申報項目應事前經過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取得同意。
三、申報方式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立項的,向我局提出立項申請。
有關行政單位、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也可以直接向我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
四、申報材料及時間
(一)東莞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任務書;
(二)標準草案(詳細列出標準的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
(三)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
上述材料需同時提交紙質版原件一式一份及電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
地址:東莞市東城街道莞溫路552號1棟5樓508室
電子郵箱:dgbzhk@126.com
聯系人:程澤偉0769-23109500,陳耀波0769-23109566。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