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多家單位工作組共同起草的《預包裝食品添加劑標簽通則》國家標準日前已經完成征求意見稿,有望在今年內出臺。這是國內首次對食品添加劑的標簽制定法規標準,意味著食品添加劑亂標注的現象將得到規范。
《預包裝食品添加劑標簽通則》的內容包括術語定義、基本要求、強制要求等,主要目的是通過包裝的說明清晰判斷出食品添加劑商品是哪種食品添加劑、有什么成分組成、有什么使用要求等,防止誤導使用者。以往的相關規定中要求標注食品添加劑字樣和產品名稱等。但標什么產品名稱,可不可以用俗稱或英文縮寫名;怎么表述,用什么樣的字號、面積標示等則沒有界定,留下了法規漏洞。
國家質檢總局從2005年開始全面實施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要在質量安全承諾書中嚴格按標準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濫用添加劑,要建立購買和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助劑情況的臺帳,并定期報當地質監部門備案。我國開展的對食品添加劑這些監管中一項重要的支持就是建立起防止欺詐行為的食品添加劑啊標簽技術規范,沒有準確的標識,根本不能判斷用了什么、用了多少食品添加劑,安全監管和質量溯源就無從談起。
該標準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國際食品發電的相關標準文件并于國內的相關標準協調一致。該《預包裝食品添加劑標簽通則》中避免標識誤導的基本條款有:食品添加劑標簽的所有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食品添加劑使用者,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食品添加劑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或者導致食品添加劑使用者相信食品添加劑和其他食品有聯系;包裝物或包裝容器面積大于20平方厘米時,標識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如果在內包裝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使用者交貨的外包裝(或大包裝),內外包裝均需強制標識內容。
起草工作組表示,《預包裝食品添加劑標簽通則》要實現對消費正確引導,防止欺詐,同時也要保護生產廠商的利益,希望在征求意見階段,有更多的企業參與意見,加強它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