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浙電促會〔2018〕26號)有關規定,由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牽頭編制的團體標準《電子商務直播基本名稱規范》、《電子商務直播服務規范》、《電子商務直播培訓機構管理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并修改定稿,F予以公示,公示時間:10月12日-10月17日。
如有異議,請于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聯系。
聯系人:陳福棣、姚園
聯系電話:0571-87065525、85806719
電子郵箱:zjdscjh@163.com
1.關于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電子商務直播基本名稱規范》等3項團體標準的公示.pdf
2.《電子商務直播基本名稱規范》.pdf
3.《電子商務直播服務規范》.pdf
4.《電子商務直播培訓機構管理規范》.pdf
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