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飲料工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浙江省飲料工業協會組織專家對《康普茶母基發酵液》團體標準進行立項審查。經專家組評審,所申報的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予以批準立項。
如有單位或個人對標準項目的立項存在異議,請在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反饋至浙江省飲料工業協會。
特此公告。
聯系人:林淑萍
聯系電話:0571-89987859
郵 箱:2485388106@qq.com
浙江省飲料工業協會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