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主要從標識內容和標識形式兩方面對食品標識進行了強制規范,營養食品、保健食品的標識不得像過去那樣隨意標注,違規企業最高可處罰1萬元。
新產品、新概念層出不窮的食品企業,今后在包裝營銷上又多了一個新門檻,由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將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悉,新《規定》主要從標識內容和標識形式兩方面對食品標識進行了強制規范,營養食品、保健食品的標識不得像過去那樣隨意標注,違規企業最高可處罰1萬元。而這對目前市面上大打“營養”、“保健”牌的食品廠商而言,無疑是被套上了緊箍咒。
雖然新《規定》即將正式實施,但記者走訪上海多家賣場后,發現仍有部分食品標識存在一定問題。“強化營養奶”、“強化鈣麥片”……不少食品的包裝上依然頻頻出現“營養”、“強化”等標注功效的字樣。這些打著“營養”招牌的食品,其價格一般會比其他同類食品略高。但到底“強化”了什么營養元素?卻沒有標注按要求注明營養素和熱量,或雖已標注但不符合標準。記者向相關產品的促銷人員詢問,促銷員對此也語焉不詳。
而即將出臺的新規將幫助消費者對“強化食品究竟有多少營養”一目了然:9月1日之后,食品在其名稱或者說明中標注“營養”、“強化”字樣的,必須按照國家標準,標注該食品的營養素和熱量,并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定量標示。
除了虛打“營養牌”,記者發現隨意吆喝其產品具有保健功效的現象也十分普遍。一些同類食品,其中某一種由于標榜具有保健功效,往往會更受消費者青睞。如一些知名品牌的涼茶、茉莉花茶等茶飲料包裝上都聲稱具有“清熱去火、化痰止咳”的功效,部分奶制品也存在暗示其具有保健功效的問題。
而在9月1日之后,食品在標識上出現“化痰止咳”、“清熱去火”、“提高記憶力”等字樣的,將均屬于違規行為。新規要求,非保健食品不得在標識中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任何食品都不得在標識中宣稱能夠預防或治療疾病。對此,業內人士分析,這幾項新規定主要是為制止目前市場上過度炒作食品的營養、保健功效,以及混淆食品與藥品之間區別的行為。
此外,記者注意到,一些以轉基因大豆為原料的食品,如食用油、豆奶粉等大都未明確標注轉基因成分,反倒是部分其他產品在拿其產品“非轉基因”作為宣傳噱頭。而在轉基因食品領域,新《規定》也作出了詳盡規定。從9月1日起,屬于轉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轉基因原料的食品,也必須在其標識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