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是腦組織氧化代謝的氨基酸之一可改進丘腦機能但在酸堿性食物及餡料中都不宜使用。味精國家標準下月即將實施。新國標要求,味精產品必須無肉眼可見雜質,且沒有異味。增鮮味精,谷氨酸鈉含量不小于97%,添加劑含量不得超過3%。
從國家質檢總局了解到,國家標準GB/T8967-2007《谷氨酸鈉(味精)》將于12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標準將新增對味精產品的分類,并將增加對加鹽味精和增鮮味精的理化要求。
據悉,標準按添加成分,將味精產品分成三大類:即普通味精、加鹽味精和增鮮味精。加鹽味精是在谷氨酸鈉中,定量添加了精制鹽的均勻混合物;增鮮味精則是在谷氨酸鈉中,定量添加了增鮮劑,其鮮味度應超過混合前的谷氨酸鈉。
標準要求,無論是哪一種味精產品,其感官要求都應滿足:無色或白色結晶狀顆粒或粉末,易溶于水,無肉眼可見雜質,且無異味的要求。
標準首次對加鹽味精和增鮮味精的理化要求進行明確要求。按規定,加鹽味精產品的谷氨酸鈉含量應不小于80%,食用鹽添加量應小于20%,鐵含量小于等于每千克10毫克;對于增鮮味精,則要求:谷氨酸鈉含量不小于97%,增鮮劑呈味核苷酸二鈉不小于1.5%,鐵含量小于等于每千克5毫克等。
按標準規定,無論是加鹽味精還是增鮮味精,都需用99%的味精來加鹽和進行增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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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鈉,是腦組織氧化代謝的氨基酸之一,對改進和維持丘腦的機能十分重要。此外,它還有降低血液中氨含量的作用,可作為精神病人的中樞及大腦皮層的補劑,還可改善神經有缺陷的兒童的智力。
一般情況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過6克,否則,就可能產生頭痛、惡心、發熱等癥狀;過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導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壓、腎炎、水腫等疾病的病人應慎重食用。
谷氨酸鈉在120℃以上會發生化學變化,有輕微的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