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0日,美國環保署(EPA)擬訂一項關于三唑酮(triadimefon)殘留許可限量法規,擬制定或修改、或取消以下商品內/表三唑酮(triadimefon)殘留的現有許可限量:
擬撤消牛脂肪;牛肉;牛肉副產品;山羊脂肪;山羊肉;山羊肉副產品;馬脂肪;馬肉;馬肉副產品;綿羊脂肪;綿羊肉;綿羊肉副產品;乳內的許可限量。此外,擬撤消蘋果;濕蘋果渣;葡萄、梨的許可限量,縣鉤子的地方許可限量。
擬撤消豬脂肪;豬肉;豬肉副產品; 家禽脂肪;家禽肉;家禽肉副產品;蛋內的許可限量。
擬撤消干蘋果渣;葡萄渣(干濕); 葡萄干殘次品的許可限量。
擬撤消大麥碾碎粒(不包括粉面); 甜菜根;甜菜;甜菜頭; 鷹嘴豆種; 葫蘆; 青草料; 篩選草籽;育種草稈;油桃; 小麥草料; 小麥谷; 小麥碾碎粒(不包括粉面); 小麥稈的許可限量。
擬降低鮮菠蘿的許可限量為2.0 ppm,將其商品術語修改為“菠蘿”。
對于該擬定法規,今后是否采取協調措施尚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