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標準類別 | 其它國內標準 | 發布日期 | 2009-09-27 |
---|---|---|---|
標準狀態 | ![]() |
實施日期 | 2009-11-01 |
頒發部門 | 環境保護部 | 廢止日期 | 暫無 |
HJ 495-2009 水質 采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加強對水質采樣的規范和指導,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采集各種水體包括廢水、底部沉積物和污泥的質量控制、質量表征、采樣技術要求、污染物鑒別采樣方案的原則。本標準適用于各種水體包括底部沉積物和污泥的采樣方案設計。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91年1月25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 采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GB 12997-91)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