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電動食品加工器具開關的分類、型號、標志和技術要求,描述了相應的檢測方法,規定了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文件適用于安裝在食品粉碎機、水果加工器和豆漿機等電動食品加工器具中的,借助人體動作去操動開關接通、承載和斷開工具電源,具有器具基座與容器正常閉合保護的,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且額定電流不大于16A的電動食品加工器具開關的制造,以及由人通過操動件操作或者靠激發傳感器(可在實體上或電氣上與開關結合在一起,也可分開配置)操作的電動食品加工器具開關的制造,在特殊環境下使用的類似電動食品加工器具開關的制造參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