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標準類別 | 輕工標準 | 發布日期 | 1991-06-04 |
---|---|---|---|
標準狀態 | ![]() |
實施日期 | 1992-01-01 |
頒發部門 | 輕工業部 | 廢止日期 | 2008-03-01 |
QB 1122-1991 食品添加劑 山楂核煙熏香味料I號、II號
本標準規定了山楂核煙熏香味料I號、II號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以山楂核為原料,經干餾、熏煙冷凝和重煙冷凝物的分離精制所得的煙熏香味料。山楂核煙熏香味料主要用于液熏肉魚、家禽和其他食品,起增香、調味、除臭、防腐作用。
被QB/T 1122-2007 食品添加劑 山楂核煙熏香味料Ⅰ號、Ⅱ號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