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640-2008 輻射加工劑量測量系統的選擇和校準導則
本標準代替GB/T 16640-1996
1.1本標準規定了Y射線、X射線和電子束輻射加工中用于測量吸收劑量的劑量測量系統的選擇和校準的基本原則。本標準給出了用于校準和商用輻射加工中質量保證的劑量測量系統的類型、吸收劑量的表述方法和劑量測量的不確定度評價。分析儀器的校準見相關的劑量測量系統標準。
1.2本標準測量吸收劑量的上限為1000kGy;輻射能量范圍為0.1McV~50MeV(光子和電子)。
1.3本標準應與特定的劑量學系統的具體應用標準結合使用。
1.4本標準不包括中子或重帶電粒子的輻射加工劑量測量。
1.5本標準不涉及與使用者相關的安全問題(如果存在)。本標準的使用者負責建立適用的安全和健康標準,并在使用前確定其適用的限制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