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5285.1-2010。
本文件規定了對可能導致爆炸的危險情況識別和評定的方法,以及與安全要求相適應的設計和結構措施,通過以下方面實現:
——風險評定;
——風險降低。
設備、防護系統和元件的安全,可通過消除危險和/或限定風險來實現,即采取下列方式:
a)適當的設計(無安全防護裝置);
b)安全防護裝置;
c)使用信息;
d)任何其他預防措施。
與a)(預防)相應的防爆措施和與b)(防護)相應的防爆措施在第6章中涉及。與c)相應的防爆措施在第7章中涉及。與d)相應的防爆措施在本文件中未涉及。它們在GB/T 15706(在GB/T 15706一2012中為第6章)中涉及。
只有當設備、防護系統和元件在其預期使用的范圍內運行,并且按照相應的操作規程或要求進行安裝和維護時,本文件規定的預防和防護措施才能提供所要求的保護等級。
本文件規定了通用設計和制造方法,幫助設計人員和制造廠設計設備、防護系統和元件時實現防爆安全。
本文件適用于在大氣條件下?任何擬用于爆炸性環境的設備、防護系統和元件。這些環境可能由設備、防護系統和元件處理、使用或釋放的可燃性物質造成,或由設備、防護系統和元件周圍的可燃性物質和/或設備,防護系統和元件的構成材料造成。
本文件適用于各個使用階段的設備、防護系統和元件。
本文件適用于除煤礦用設備外的其他場所使用的Ⅱ類和Ⅲ類設備;對于煤礦井下區域用設備以及由瓦斯和/或可燃性煤粉引起危險的煤礦地面設施用設備要求,見GB/T 25285.2。
本文件不適用于:
——醫學環境的醫用設備;
——完全是由爆炸物質或不穩定化學物質存在引起的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設備、防護系統和元件;
——由物質與除大氣中的氧氣外的其他氧化劑反應產生的爆炸,或者由其他危險反應或非大氣條件產生爆炸的場所的設備,防護系統和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