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JYC 0001 S-2019 沖調谷物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沖調谷物制品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谷物碾磨加工品為主要原料,干豆、水果干、蔬菜干、堅果及籽類、葛根粉、小茴香、郁李仁、白芷、白果、青果、白扁豆、甘草、玉竹、火麻仁、決明子、萊菔子、枸杞子、蒲公英、桔梗、桔紅、橘皮、阿膠、人參(人工種植)、雞內金、茯苓、芡實、黃精、魚腥草、荷葉、淡竹葉、玫瑰花(重瓣紅玫瑰)、茉莉花、金銀花、菊花、桑葉、桑椹、烏梅、黑果枸杞、沙棘、槐米、槐花、酸棗仁、藿香、食糖其中的一種或幾種為輔料,經挑選、熟制(部分原料)、粉碎(部分原料)、干燥(部分原料)、混合、包裝等工藝生產成的的沖調谷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