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DF 0001 S-2019 調理禽類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調理禽類制品的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禽肉或其副產品為主要原料,以食用鹽、味精、醬油、食醋、雞精、雞粉、料酒、牛肉粉調味料、色拉油、白砂糖、綿白糖、冰糖、辣椒粉、香辛料、淀粉、大豆分離蛋白、雞蛋、脆磷粉、面包糠、芝麻、蔬菜中的兩種以上為輔料,添加食品添加劑脫氫乙酸鈉、呈味核苷酸二鈉、乙基麥芽酚、辣椒紅、焦糖色、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焦磷酸鈉、D-異抗壞血酸鈉、碳酸氫鈉、碳酸鈉、二氧化硅、檸檬酸、檸檬酸鈉、卡拉膠、瓜爾膠、食品用香精、復配水分保持劑、復配著色劑、復配疏松劑、復配增稠劑、復合磷酸鹽,經清洗、修整、滾揉或不滾揉、腌制、穿串或不穿串、包裝、冷凍(產品中心溫度在-18℃以下)工藝制成的調理肉制品(產品需二次加工熟制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