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茶味飲料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生活飲用水(經過濾、反滲透)、茶粉(紅茶、綠茶、白茶、烏龍茶、茉莉花茶中的一種或幾種)或茶葉提取濃縮液(紅茶、綠茶、白茶、烏龍茶、茉莉花茶中的一種或幾種,經水煮提取濃縮)為原料,加入菊花(杭白菊、貢菊、亳菊、懷菊、滁菊中的一種)提取物、金銀花提取物、薄荷提取物、茯苓提取物、枸杞提取物、決明子提取物、濃縮果汁(濃縮楊梅汁、濃縮山楂汁、濃縮蘋果汁、濃縮桃汁、濃縮西柚汁、濃縮青梅汁、濃縮檸檬汁、濃縮橙汁、濃縮荔枝汁、濃縮百香果汁、濃縮藍莓汁、濃縮烏梅汁中的一種或多種)、乳粉、植脂末(乳蛋白、乳糖、大豆油、麥芽糊精)、西米、芝士粉、關山櫻花、椰纖果、白砂糖、低聚果糖、聚葡萄糖、果葡糖漿、葡萄糖、蜂蜜、冰糖、食用鹽中的一種或幾種,添加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乙�;前匪徕�、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赤蘚糖醇、三氯蔗糖、六偏磷酸鈉、D-異抗壞血酸鈉、羧甲基纖維素鈉、結冷膠、維生素C、乙二胺四乙酸二鈉、β-環狀糊精、乙基麥芽酚、單,雙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檸檬酸、DL-蘋果酸、乳酸、檸檬酸鈉、山梨酸鉀、苯甲酸鈉、乳酸鏈球菌素、食用色素(檸檬黃、日落黃、誘惑紅中的一種或多種)、食品用香精中的多種,經調配、殺菌、灌裝、包裝加工而成的茶味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