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水果膏的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果(梨、蘋果、枇杷、草莓、桑葚、芒果、荔枝、山楂、桃等)、果汁(漿)、濃縮果汁(漿)一種或幾種,添加或不添加蜂蜜、白砂糖、果葡糖漿等為一種或幾種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桔梗、甘草、胖大海、山藥、茯苓、麥芽、雞內金、膠原蛋白肽一種或幾種(不得超過五種),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檸檬酸、DL-蘋果酸、檸檬酸鈉、羧甲基纖維素鈉、山梨酸鉀、三氯蔗糖)、食用香精、水經預處理、煮制、打漿、配料、濃縮、灌裝、殺菌或不殺菌等工藝加工制成水果膏(果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