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擠出型谷物雜糧粉面條(可附料包)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玉米粉、蕎麥粉、高粱粉、綠豆粉、莜麥粉、燕麥粉、小米粉、大豆粉、苦蕎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輔以生活飲用水,添加或不添加小麥粉、玉米淀粉、食用鹽、碳酸鈉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過配料、和面、擠壓熟化(未完全熟制)、成型、烘干、包裝制成的非即食擠出型谷物雜糧粉面條,附以或不附以外購的相關風味的料包(詳見附錄A)【藤椒雞丁料理包、油醋汁包(青檸味)、調味醬包、調味醋包、油炸花生包、凍干菜包、雞胸肉包】中的一種或幾種,組合包裝或不組合包裝,加工而成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