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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類別 | 地方標準 | 發布日期 | 200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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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狀態 | ![]() |
實施日期 | 2006-02-08 |
頒發部門 |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 廢止日期 | 2011-10-08 |
DB33/T 599—2006 水產品中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留量的測定——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浙江省地方標準,word格式僅供參考。
本標準規定了水產品中呋喃它酮的代謝物5-甲基嗎啉-3-氨基-2-?唑烷基酮(簡稱AMOZ,下同)、呋喃西林的代謝物氨基脲(簡稱SEM,下同)、呋喃妥因的代謝物1-氨基-2-內酰脲(簡稱AHD,下同)和呋喃唑酮的代謝物3-氨基-2-?唑烷基酮(簡稱AOZ,下同)殘留量的液相色譜-串聯質譜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水產品中呋喃它酮代謝物、呋喃西林代謝物、呋喃妥因代謝物和呋喃唑酮代謝物殘留量的檢驗。
本標準規定呋喃它酮代謝物、呋喃西林代謝物、呋喃妥因代謝物和呋喃唑酮代謝物的檢測限均為0.50 µ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