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準確,有利于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市場監管總局于2023年3月發布了《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為使《檢驗規則》與《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保持一致,充分發揮計量技術支撐作用,保護消費者權益。2024年4月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批準發布JJF 1070-2023《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第1號修改單的公告(2024年第13號)。
本修改單經市場監管總局 2024 年 4 月 9 日批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JJF 1070-2023《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修改以下內容:
一、4.2.1.2 凈含量標注的構成
將第 3 款修改為:“凈含量標注中的數字部分,推薦不超過3 位有效數字。例如,標注為‘凈含量:5.55 kg’”。
二、4.2.1.4 凈含量標注的顯著性
將“凈含量標注應以清晰可見的粗體字體標注”修改為:“凈含量標注應清晰可見”。
三、實施日期
實施日期修改為:2024 年 10 月 12 日,實施日期前生產或者進口的商品,可以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JJF 1070—2023《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的實施,可以在商品的生產、銷售等全領域對定量包裝商品進行科學的抽樣和檢驗,確保消費者購買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