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2023年《食品生產數字化工廠通用技術要求》等第三批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及相關標準外文版計劃的通知(國標委發〔2023〕58號)。食品伙伴網查閱2023年3月1日施行的國家標準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版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9號)發現,國家一直加強國家標準制修訂管理,不斷提高標準制定質量和效率。新修訂實施的《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對標準的制修訂程序和周期提出了新要求:
”第二十五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從計劃下達到報送報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推薦性國家標準從計劃下達到報送報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十八個月。
國家標準不能按照項目計劃規定期限內報送的,應當提前三十日申請延期。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延長時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延長時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明確新立項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平均制定周期壓縮至18個月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