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先進性,是指標準的關鍵性指標對標國際先進、達到國內一流或填補國際、國內空白。對標國際先進,是指關鍵性指標優于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達到國際行業標桿水平;達到國內一流,是指關鍵性指標優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達到國內行業標桿水平;填補國際、國內空白,是指關鍵性指標在評價時沒有相應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經評價達到國際、國內行業標桿水平。
為了深入實施質量強省、品牌強省戰略,發揮先進標準對增強質量競爭優勢的引領作用,建立完善“湖北精品”標準先進性評價體系,2023年3月31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湖北精品”標準先進性評價辦法》。該辦法共計5章19條,食品伙伴網帶大家一起了解下:
一、對標準先進性評價申報做出如下規定:
1.申報先進性評價的標準應有效實施3個月以上,其中企業標準、團體標準應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進行標準自我聲明公開。
2.申報主體應對照辦法提交《“湖北精品”標準先進性評價申報表》及相關材料,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推薦申報。
二、對標準先進性評價程序做出如下規定:
1.“湖北精品”認定委員會根據產品、服務和工程類別組織制定評價細則,細則包含產品、服務和工程的關鍵性指標確定程序、關鍵性指標值、先進性判定標準、先進性評價程序。“湖北精品”認定委員會根據需要組織專家對評價細則進行評審。
2.認定委員會根據評價對象,組織業內專家,嚴格按照評價細則組織開展標準先進性評價活動。
3.評價結論為“先進”的,認定委員會出具《“湖北精品”標準先進性評價報告》并公示。
4.評價報告有效期為三年,市場主體應當在評價報告有效期屆滿六十日前申請復審。標準先進性評價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和“湖北精品”認定委員會應當對獲得“湖北精品”標準先進性評價的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進行宣傳和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