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標準化相關法規主要有《工業標準化法》、《國家標準法》和《計量法》。三部基本法律相互補充,相輔相成,是韓國標準化建設的主要依據。
早在1961年,韓國就制定了《工業標準化法》,該法首次提出了基于協商一致的標準制定原則,并詳細介紹了韓國工業標準(KS)制定及相關工作的具體規程。
隨著韓國標準化的不斷深入,KS的意義得到擴展,KS認證開始由國內走向國外,為滿足標準化發展的新形式,韓國又于1999年制定了《國家標準法》,該法指出政府在促進標準化活動的國際協調和減少重復等方面的作用,并規定了國家標準理事會的建立與運作。
2000年,韓國在《國家標準法》的框架下制定了國家標準基本規劃,規劃中顯示了當前韓國的標準化政策:
•加速建立與完善韓國標準體系,注重標準制定的透明性和客戶需求;
•加強標準化政府管理部門與私營合作者的協調配合;
•依托快速發展的信息技術,促進標準化工作交流;
•推動韓國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通過國家間合格評定體系的協調,促進韓國與貿易伙伴之間的貿易。
《國家標準法》確定韓國的國家標準體系包括:標準的制定與實施;產品認證;檢測實驗室的認可;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合格評定結果互認;國際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