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現發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保鮮花椒》(DBS 50/ 003—2014)等16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其編號和名稱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2014年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名單
2.重慶市衛生計生委關于發布16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情況說明
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9月18日
附件1
2014年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名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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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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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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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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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0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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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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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0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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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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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0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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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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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1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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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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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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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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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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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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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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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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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1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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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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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1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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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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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1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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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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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1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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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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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1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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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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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2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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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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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2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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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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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2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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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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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2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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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發布
16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情況說明
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用畜血產品(血旺)》(DBS 50/ 017—2014)
為重慶市首次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適用于以檢驗檢疫合格的畜,經空心刀屠宰、取血為原料,輔以水、食用鹽,經灌裝凝固、蒸煮成型、包裝、殺菌或滅菌等工藝制成的預包裝食用畜血產品(血旺)。
二、清理整合修訂的9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1.《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保鮮花椒》(DBS 50/ 003—2014)
該標準代替并廢止DBS50/ 003-2011《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保鮮花椒》。適用于以鮮花椒為原料,經清理、滅酶、真空包裝等工藝制成的預包裝保鮮花椒。
2.《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泡椒肉制品》(DBS 50/ 004—2014)
該標準代替并廢止DB50/ 294-2008《泡椒鳳爪(翅)》、DBS50/ 004-2011《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泡椒肉制品》。適用于以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可食副產品、泡椒為主要原料,經整理、煮制、泡制、包裝、殺菌或滅菌等工藝制成的預包裝泡椒肉制品。該標準不適用于泡椒肉制品罐頭。
3.《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風味蔬菜》(DBS 50/ 005—2014)
本標準代替并廢止DB50/ 325-2009《風味竹筍》、DBS50/ 005-2011《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泡椒蔬菜制品》,適用于標準中定義的各類(清水蔬菜、紅油蔬菜、泡椒蔬菜、鹵制蔬菜)預包裝風味蔬菜產品,該標準不適用于風味蔬菜罐頭。
4. 《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江津米花糖》(DBS 50/ 018—2014)
該標準代替并廢止DB50/ 257-2007《江津米花糖》。適用于以糯米、白砂糖、麥芽糖、食用動植物油為主要原料,輔以花生仁、芝麻等,經蒸米、陰干、油酥、上糖漿、成型、包裝等工藝制成的預包裝江津米花糖。
5. 《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江津芝麻桿》(DBS 50/ 019—2014)
該標準代替并廢止DB50/ 258-2007《江津芝麻桿》。適用于以麥芽糖為主要原料,輔以白砂糖、芝麻,經熬制、冷卻、拉白、抽條、上麻、包裝等工藝制成的預包裝江津芝麻桿。
6.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老鴨湯燉料》(DBS 50/ 020—2014)
該標準代替并廢止DB50/ 310-2009《老鴨湯燉料》。適用于以泡制的蘿卜(竹筍、海帶等)為主要原料,輔以食用動植物油、香辛料、食用鹽、味精等,經炒制、包裝、殺菌或滅菌等工藝制成的預包裝老鴨湯燉料。
7.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麻辣調料》(DBS 50/ 022—2014)
該標準代替并廢止DB50/T 327-2009《麻辣調料》、DB50/ 311-2009《水煮魚調料》。適用于以豆瓣、香辛料(辣椒、花椒、姜等)為主要原料,輔以食用鹽、食用動植物油,經炒制、包裝等工藝制成的預包裝麻辣調料。該標準不適用于未添加食用動植物油的麻辣調料。
8.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火鍋底料》(DBS 50/ 022—2014)
該標準代替并廢止DB50/ 105-2006《火鍋底料》。該標準適用于以食用動物油和(或)食用植物油、香辛料、食用鹽等為原料,經預處理、熬制、包裝等工藝制成的預包裝火鍋底料。
9.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合川桃片》(DBS 50/ 023—2014)
該標準代替并廢止DB 50/ 303—2008《合川桃片》。適用于標準中定義的在合川區行政區域內生產加工的預包裝合川桃片。
三、修訂的6項2013年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大足冬菜》(DBS 50/ 010—2014)、《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麻餅》(DBS 50/ 011—2014)、《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麻花》(DBS 50/ 012—2014)、《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風味水產品》(DBS 50/ 013—2014)、《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風味食用菌》(DBS 50/ 014—2014)、《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傳統風干榨菜》(DBS 50/ 016—2014)等6項標準于2013年由原重慶市衛生局發布實施。此后國家衛計委發布了GB 299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并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實施,故2014年4月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向6項地標原起草單位下達了根據GB 29921對《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大足冬菜》等6項標準進行修訂的任務,同時對原標準中不涉及食品安全的指標進行修訂。
四、關于標準的實施日期
標準將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實施,實施日期前允許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執行各項新發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規定;標準實施后,各有關生產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標準規定執行。在實施日期之前生產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至保質期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