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燕窩食用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我部組織開展了食用燕窩亞硝酸鹽風險評估,制定了食用燕窩亞硝酸鹽的臨時管理限量值,現通報如下:
食用燕窩亞硝酸鹽臨時管理限量值為30毫克/千克,自即日起實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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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燕窩食用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我部組織開展了食用燕窩亞硝酸鹽風險評估,制定了食用燕窩亞硝酸鹽的臨時管理限量值,現通報如下:
食用燕窩亞硝酸鹽臨時管理限量值為30毫克/千克,自即日起實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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