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民政部制定的《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及《中國生產力促進中心協會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海參活性低聚肽粉》團體標準按照規定程序編制,經專家組審查通過,現予以正式發布。本標準自2025年1月6日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參活性低聚肽粉》團體標準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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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民政部制定的《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及《中國生產力促進中心協會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海參活性低聚肽粉》團體標準按照規定程序編制,經專家組審查通過,現予以正式發布。本標準自2025年1月6日實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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