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3年第9號公告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污染物鉛、鎘、砷、汞、二氧化硫限量值規定,我委組織原標準起草單位對已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當歸》( DBS62/ 001-2022)、《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黨參》( DBS62/ 007-2021)、《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黃芪》(DBS62/ 008-2021)、《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肉蓯蓉》(DBS62/ 009-2021)等4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進行了修改(詳見附件)。此修改單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當歸》(DBS62/001-2022)等4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修改單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