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現批準《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等兩項標準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HJ 1226-2021)
二、《水質 揮發性有機物的應急測定 便攜式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227-2021)
以上標準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
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2月16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2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