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國家衛生健康委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工作有關規定,我委組織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對現行有效的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進行清理。經清理,鑒于《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中4-己基間苯二酚殘留量的測定》(DB33/ 3007-2015)適用范圍已被《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己基間苯二酚殘留量的測定》(GB 5009.280-2020)覆蓋,決定自2021年3月11日起廢止該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同時,我委已批準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目錄及文本可登陸“浙江省食品安全標準網”(網址:http://spaqbz.zjwjw.gov.cn)首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專欄查閱下載。
特此通告。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
2021年1月2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