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歐盟頒布了修改對食品內重金屬污染物制定最大限量的第(EC)1881/2006號法規。該草案重新規定了對食品增補劑內的鉛、汞及鎘的最大限量。其中,建議所有食品增補劑內鉛的最大限量為3.0 mg/kg;汞的最大限量為0.10 mg/kg;單獨由或主要由干海藻或海藻派生品構成的食品增補劑內,鎘的最大限量為3.0 mg/kg,其他食品增補劑內鎘的最大限量擬定為1.0 mg/kg。法案預定在2009年施行。
近年來,重金屬污染受到各國政府的關注。歐美等國多次修訂了重金屬限量標準。如歐盟在2005年發布的(EC)78/2005法案中修訂了食品中重金屬限量,并于同一年在歐盟國家勒令停止銷售含有硒酵母、鎘、硼等多種營養素的保健品。2006到2007年,日本勞動省決定對中國輸日蔬菜水果的重金屬鉛、砷含量進行不定期抽樣檢測。韓國也在2005年發布了關于中草藥中農殘金屬限量的修正案。歐盟此次法規的修訂,同樣是出于對食品安全和公眾健康考慮,但也提高了食品出口商的技術門檻。
國外對食品技術性標準的不斷提高和對中國食品安全問題的炒作勢必對我國食品生產企業帶來不利影響。為應對今年嚴峻的外貿形勢,廣大企業需自發地建立質量保障體系,加大研究力度和技術創新,關注出口市場的最新標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