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國家減稅降費號召,盡快實施惠民政策,更好地發揮認可技術評價優勢,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秘書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清理整治政府部門下屬單位涉企收費、中介機構收費的通知》(發改電〔2019〕55號)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監科財函〔2019〕236號)等文件規定,進一步開展了認可收費項目和標準降費的研究,擬近期出臺《認可收費項目和標準》(2019)。其中有關認可收費項目和標準調整情況如下:
一、調整認可評審費標準,收費標準為每人日2400元(原收費標準為每人日2500元),其他內容和要求不變;
二、調整認證機構認可年金的計取方法。下調年金,其中對管理體系認證機構,按初次認證證書每張350元(原標準400元)、再認證證書每張200元(原標準240元);同時對管理體系和產品認證機構的年金分別在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原標準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部分,按實際發生額繳納;在50(不含50萬元)—200萬元(含200萬元)(原標準100萬元(不含100萬元)-300萬元(含300萬元))之間的部分,按80%(原標準90%)繳納;高于200萬元(原標準高于300萬元)的部分,按70%(原標準80%)繳納。
《認可收費項目和標準》(2019版),擬于2019年4月1日起實施,新申請機構和獲準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自實施之日起涉及的相關認可費用按照上述標準執行。依據《認可收費項目和標準》(2019版),擬對CNAS-RC04:2017《認證機構認可收費管理規則》進行修訂(以下簡稱CNAS-RC04:2019修訂稿),現將CNAS-RC04:2019修訂稿的征求意見稿進行上網公示并征求意見,如各認證機構和相關方對文件有任何建議和意見,請填寫附表3,于2019年3月28日前反饋至CNAS。
聯系電話:010-671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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