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傳統食品粽子,需要制作標準;
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需要做風險評估;
食品不安全,需要廠家召回;
自今年4月20日《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見以來,截止到5月20日結束,共收到意見建議1萬多條。這部關系到13億人身體健康安全的法律,其出臺背景是什么?具有哪些特征?《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近日專訪了一直參與《食品安全法》草案制訂的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
突發事件和貿易糾紛都需要立法解決
劉兆彬司長向《中國經濟周刊》介紹說,食品安全法伴隨著中國經濟發展的脈動而產生,也伴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而走來,其出臺背景主要有國內和國際兩個方面。
“從國內來說,生產力發展水平整體不高與公眾對食品安全需求之間的差距,導致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迫切需要法律規范。”劉兆彬表示,一方面,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老百姓的需求提高了:從只求溫飽到營養健康,從食品衛生到食品均衡安全;但另一方面,我國的食品業生產力水平整體不高。
據劉兆彬介紹,我國有45萬家左右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其中有35萬家左右為10人以下的小企業小作坊,占總數78.8%。雖然其產品市場占有率僅為9.3%,但卻是我國食品安全存在隱患的主要源頭。特別是農村地區的食品安全更是比較突出。于是,不時有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見諸報端。如何杜絕這類事件?迫切需要食品安全法的出臺。
“從國外來說,隨著全球一體化進程,經濟發展呈現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國際貿易急劇增加,食品進口成為常態;同時,雖然我國出口食品質量99%以上是合格的,但不排除極個別會出現問題,也有些國家利用法規,提高標準,人為設置食品進口障礙,導致食品安全貿易糾紛。保證進出口食品安全已成為當務之急,但我國現有相關法條僅僅是上個世紀制定的《食品衛生法》的兩個條文(第31條、第32條)。”劉兆彬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2004年,國務院法制辦牽頭,食品安全法起草小組成立;去年10月草案提交全國人大;今年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歷經四年,如果順利,食品安全法有望在今年年底正式出臺。”劉兆彬說。
是否采取多頭監管要看國情
據記者了解,在本次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見中,突出意見集中在食品安全多頭監管問題上,認為這種狀況會導致各監管方職責不清,互相推諉。
劉兆彬司長向《中國經濟周刊》談了他個人的看法:“實際上,我個人認為,食品安全分段監管是符合中國國情的。集中管理有集中管理的長處,分段管理有分段管理的優勢,我們不能一概而論。關鍵是我們要從中國當前的國情出發,適合我們的才是最好的。”
我國目前的食品分段監管機制由2004年國務院頒發的關于食品監管體制方面的23號文確立。其中,農產品由農業部門管理;食品生產、加工和制作過程由質檢部門管理;食品流通和銷售過程由工商部門管理;餐飲業由衛生部門管理。
劉兆彬表示,食品問題涵蓋范圍包括食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服務,還有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以及食品相關產品,例如廚具的生產經營等等,門類繁多,內容龐雜。“如果說要建立一個部門來管理,不僅部門人數要奇多,而且,每個人至少是通才,因為要通曉檢驗、檢疫、標準、認證等各方面的知識,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另外,中國幅員遼闊,地域差異極大。食品生產,特別是農村小企業、小作坊的生產、銷售,具有極強的地域性。譬如,某個鄉村小作坊就生產蛋糕,銷售范圍就在本村,保質期也就3至5天。這樣的小企業,全國有35萬家之眾,靠一個部門去管,顯然力不從心。
“這也是我們生產力水平決定的。譬如北歐一個國家,全國一共只有9個大的養殖場。國家只要管好這9個養殖場,全國的食品就安全了。而我們國家呢?國情不同就不能照搬別人的做法。”劉兆彬分析說,“這一點早在草案起草時就曾引起爭論。當時,我們專門研究了發達國家的情況。國外絕大多數國家,食品不是由一個部門來監管的,至少是2個部門、3個部門或者5個部門,在美國甚至是7、8個部門。他們按類別來管理。譬如,農業部管肉、禽、蛋,海洋管水產品等。”
“就美國食品監管體制而言,他們認為也有不合理之處,也需要改革。譬如,就比薩餅來說,餡是肉類,那就屬于農業部管,而皮是面粉做的,就屬于衛生部管,所以,各國監管體制改革完善是個永恒的話題,沒有最好,只有最合適的。”劉兆彬說。
但劉兆彬也指出,在分段監管食品安全中,最關鍵的問題是部門職責的無縫銜接,必須既不交叉,又不脫節,以避免推諉扯皮,保證監管落到實處。
草案中建立了四大制度
那么,目前已完成草案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監管方面有何新的創意?
“在食品安全法制定過程中,我們總結、吸收了國內外多年來食品管理的先進經驗、理念和做法,建立了四大制度。”劉兆彬介紹說。
第一是可追溯制度,在對食品安全管理中,建立了一個完整的鏈條管理。“我們應當抓住兩個源頭管理。就農產品而言,即從田頭到餐桌。如果餐桌上的食品不合格,我們可以一直追溯到田頭。其他加工食品,我們抓住加工源頭。”劉兆彬說。
現在國內的一些大型食品企業集團,其生產廠家遍布全國,產地怎么標?劉兆彬表示,國家質檢總局為此專門頒布了《產品標識管理辦法》,要求產地要標到地、市一級,便于執法部門找到源頭,而不是大海撈針。這樣,不僅與食品安全法很好地銜接,而且也有力地保障了食品安全。
第二是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劉兆彬向《中國經濟周刊》介紹說:“召回制度是國家質檢總局在國內率先實行的一種制度。2004年開始實行,當時是缺陷汽車產品的召回,共有70多萬輛車被召回。”
據介紹,召回分為兩類:企業自愿召回和政府強制召回。如果企業不愿意,政府就強制召回,并且予以處罰。不僅維護了消費者權益,客觀上也維護了企業的品牌信譽。
“就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而言,目前食品安全法草案僅有"企業自愿召回"一種,我認為應該加上"國家強制召回",以便對不法企業形成威懾。這樣,不法廠家如果不自愿召回,就會被政府強制召回,加大了其違法成本和違法風險。”劉兆彬說。
第三是風險評估制度。目前出現了很多新資源食品,譬如花卉食品,到底對人體有無益處?如果有益處,究竟是什么?這些都需要風險評估。
“但風險評估也有局限性,”劉兆彬坦言,“局限性之一就是周期過長。蘇丹紅,英國人研究了7年才有結果;而轉基因食品,有些國家已經做了幾十年,但還沒有結論。對此,只有要求廠家明確標識,讓消費者自行選擇。”
第四是企業誠信制度。劉兆彬表示:“食品企業,如果一次違法、兩次違法、三次違法,就作為不良記錄;情節嚴重,就取消其生產資格。這就將誠信道德層面的軟問題上升到剛性的法律層面。因為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