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內蒙古質監局確定了2017年第二批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本批計劃共計120項(見附件),其中,農業標準72項、工業標準13項、服務業標準20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15項。請各有關單位加強領導,切實做好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保證標準的質量和水平。
一、項目計劃下達后,請各單位于2年內完成制修訂工作;2年未完成的,項目自動取消。
二、各標準的提出單位要認真落實本《通知》要求,做好標準起草的組織、編寫、協調和監督工作,按時完成標準的制修訂任務。
三、標準起草單位應成立由相關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和具有標準化專業知識的人員組成的標準起草組。起草組在充分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試驗驗證的基礎上,起草標準初稿和編制說明,并征求行業主管部門、專業協會學會、科研院所、檢驗檢測和學術團體的意見。對意見進行匯總整理,修改完善標準初稿,形成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
標準的編寫格式、結構和表述規則應當符合GB/T 1.1《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要求。
地方標準編制說明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工作簡況,包括任務來源,起草單位,協作單位,主要起草人;(二)制定標準的必要性和意義;(三)主要起草過程;(四)制定標準的原則和依據,與現行法律、法規、標準的關系;(五)主要條款的說明,主要技術指標、參數、試驗驗證的論述;(六)重大意見分歧的處理依據和結果;(七)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說明采標程度,以及國內外同類標準水平的對比情況;(八)其他應說明的事項。(九)標準草稿征求意見情況匯總表。樣式見下表。
序號 | 意見 | 提出單位/專家 | 采納 | 不采納(說明原因) |
四、標準起草單位要將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的紙質版及電子版,報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標準化處將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在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www.nmgzjj.gov.cn)上公示,廣泛征求社會相關方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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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