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的意見》和《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充分發揮標準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技術支撐和保障作用,進一步完善標準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征集2017 年度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或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相關技術要求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可以申報地方標準。
(三)圍繞自治區中心工作,緊扣六大基地建設、七大網絡體系和七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要,重點推動制定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公益類標準,重點領域、重點產品技術標準以及滿足地方自然條件、民族風俗習慣的特殊技術要求標準。
(四)有科研成果支撐的項目,與在研科研項目同步研制的項目,直接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項目,各行業領域的重點項目等,要優先推薦。
(五)對引領作用不強、實施時限過長、使用效率不高、不能滿足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的,或標齡超過5年的地方標準,可申報修訂。
(六)申報的地方標準均為推薦性地方標準。
二、申報重點
(一)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重點制定名錄,詳見附件1。
(二)其他急需制定的標準。
三、申報要求
(一)2016年已立項但未完成的地方標準不再重復立項。立項項目應在2年內完成。
(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項目申報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自治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項目的組織申報和歸口管理工作。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重點對歸口的地方標準提出制修訂計劃,做好相關標準項目的選項和申報工作。
(三)各單位優先選擇附件1中能夠承擔的項目,并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充分論證。自治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項目的遴選把關,確保項目的質量水平。對涉及跨行業、跨領域的項目,牽頭部門應及時與有關方面協調溝通,達成一致,避免項目交叉重復。
(四)報送材料包括:《內蒙古自治區推薦性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附件2)和《內蒙古自治區制修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匯總表》(附件3),下載地址:http://www.nmgzjj.gov.cn(通知欄)。所報材料需有行業主管部門、標委會簽字蓋章。我局將根據申報項目情況,進行立項研究,下達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實施計劃。
(五)請各單位于2017年4月15日前將材料(電子版1份、紙質材料2份)報送自治區質監局標準化處。
聯系方式: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
聯 系 人:胡彩虹 米麗
聯系電話:0471-3255705
地 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金橋開發區石化路
電子郵箱:nmgbzch@163.com
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