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項依據
二、立項建議要求
(一)項目承擔單位應當為相關領域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具有標準研制相關工作經驗,能夠提供相應保障條件,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標準起草工作。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二)立項建議的標準應當具備扎實的前期科研基礎,有充分的研究數據和結論,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當提供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立項背景和理由、標準適用范圍和技術要求、現有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據、國內外相關標準情況等。
(三)標準起草工作的負責人應當熟悉食品安全標準管理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學風嚴謹,責任心強。
(四)申請的立項建議不應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農業部等相關部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重復。
三、報送時限與程序
請于2017年4月7日前報送立項建議的電子版和書面材料。我委委托上海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進行資料收集,并對符合條件的立項建議組織專家論證。
(一)電子文件報送。按照《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填寫,與支持性材料一并發送電子郵件至tianchenxi@hs.sh.cn。
(二)紙質文件報送。將所填寫的《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及相關支持性材料加蓋本單位公章,郵寄至上海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
聯系人:田晨曦
電 話:33976197
地 址:常熟路280號(郵編:200031)
傳 真:33976446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