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是保護公眾健康、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實現食品安全科學管理的強制性技術要求。為做好我區2017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現在自治區范圍內公開征集2017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具體如下:
一、立項條件與范圍
1.立項建議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緊緊圍繞保障公眾健康和飲食安全,符合自治區實際情況,具有可行性,優先安排食品安全監管、食品產業發展亟需的標準。
2.立項建議范圍應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后,該地方標準即行廢止”的規定,立項建議范圍主要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產品標準、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地方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和規程等。
二、立項申報要求
1.立項建議應當包括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立項背景和理由、標準適用范圍和技術要求、現有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據、國內外相關標準情況等。
2.立項建議應當一并提出標準起草項目承擔單位。項目
承擔單位應當為相關領域權威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具有標準研制相關工作經驗,能夠提供相應保障條件,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標準起草工作。鼓勵項目承擔單位聯合相關單位組成協作組,共同承擔標準起草工作。
項目負責人應當為項目承擔單位在職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熟悉食品安全標準管理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態度嚴謹,責任心強。
三、報送時限
請填寫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并于2017年3月1日前郵寄到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處。
郵政編碼:010055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63號8號樓
聯 系 人:路小春
聯系電話:0471-6946273
特此公告。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