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省衛生計生委決定征集2016年陜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計劃。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立項范圍及重點領域
根據新修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及《陜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但需要在我省范圍內統一實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重點制定領域包括:
(一)促進我省食品安全監管的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
(二)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檢驗方法;
(三)具有地方特色食品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
立項建議征集范圍不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
二、立項建議要求
(一)立項建議應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充分反映我省食品特點和食品產業發展需求,有利于解決我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問題。
(二)立項建議應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結果為依據,將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風險的因素作為控制重點,科學合理設置標準內容。
(三)立項建議應有充分的研究數據和結論。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當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
(四)立項建議不應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農業部等相關部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重復。
三、提出單位要求
(一)任何單位、個人和組織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建議承擔標準起草的應當為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二)建議承擔標準起草的工作單位應當具有標準制定、修訂的工作經驗和科研設備,能支持標準起草人工作,確保其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鼓勵科研、教育機構等牽頭承擔同一領域的多個標準。
(三)標準起草工作的負責人應當熟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法規,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學風嚴謹,責任心強。
(四)標準起草單位和負責人應當充分論證,熟悉相關領域食品安全情況,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能夠了解各方面意見,按時完成標準起草任務。
四、報送程序及時限要求
(一)申報立項建議時,應填寫《陜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建議書》和《陜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申報書》,并對立項的必要性、可行性、標準強制執行等方面做出充分論證,確保申報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二)請將上述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以紙質件和電子版申報材料報送省衛生監督所,由省衛生監督所統一匯總整理,對符合條件的立項建議,我委將委托省衛生監督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立項論證后列入2016年度項目計劃并予以公示。
聯系單位:陜西省衛生監督所
聯系人:崔亞珍 趙楊
聯系電話:029-81298830 傳真:029-81298807
地址:西安市唐興路21號 郵編:710077
電子信箱: sxbzba@126.com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