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工作,本市將開展2015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27項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跟蹤評價工作,調查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合理性和適用性,推進標準的貫徹實施,適時提出標準修訂建議。
二、工作任務
組織開展《青團》(DB31/2001-2012)、《復合調味料》(DB31/2002-2012)、《發酵肉制品》(DB31/2004-2012)等27項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見附件1)的跟蹤評價工作。
三、工作內容和任務分工
(一)工作內容
采取問卷調查、專家咨詢和現場調查的方式,通過調查監管機構、檢驗機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流通經營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等,對《青團》(DB31/2001-2012)、《復合調味料》(DB31/2002-2012)、《發酵肉制品》(DB31/2004-2012)等27項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跟蹤評價工作。
(二)任務分工
1.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對跟蹤評價工作開展總體組織協調,就有關跟蹤評價工作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進行溝通協商。
2.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主要負責對區縣衛生計生監督部門和相關生產企業的問卷調查、專家咨詢,以及相關工作的總結報送。
3.市疾控中心主要負責對檢驗機構和科研專家的問卷調查、專家咨詢、現場調查,以及相關工作的總結報送。
(三)具體安排
1.問卷調查:采用統一的問卷調查表(見附件2),開展對青團、復合調味料、發酵肉制品、冰點心、糟鹵、現制飲料、色拉、生食動物性海水產品、冷面、調理肉制品和調理水產品、食用干制肉皮、預包裝冷藏膳食和集體用餐配送膳食13項食品安全地方產品類標準,復合調味料生產衛生規范、中央廚房衛生規范、餐飲服務團體膳食外賣衛生規范、工業化豆芽生產衛生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導原則、發酵肉制品生產衛生規范、冰點心生產衛生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衛生規范、冷鮮雞生產經營規范、集體用餐配送膳食衛生規范、預包裝冷藏膳食衛生規范、即食食品現制現售衛生規范12項食品安全生產經營規范類地方標準,以及味精中硫化鈉的測定和火鍋食品中罌粟堿、嗎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的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2項食品安全地方檢驗方法類標準的問卷調查。本市共完成問卷總數2000份以上,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調查有關監管機構50家以上,以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流通經營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共300家以上;由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調查不同類別的食品生產企業250家以上,以及區縣衛生計生監督部門17家;由市疾控中心調查檢驗機構20家以上、科研專家10名以上。
2.專家咨詢:在問卷調查的基礎上,由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和市疾控中心分別制定咨詢提綱開展專家咨詢,并分別形成專家咨詢意見情況報告。
3.現場調查:本市針對復合調味料、糟鹵和預包裝冷藏膳食3項開展現場調查,記錄不同品牌所使用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情況(見附件3)。樣品應按照產品類別分別編號。由市疾控中心完成本市調查復合調味料、糟鹵、預包裝冷藏膳食共50份以上,應選擇本市企業生產的產品,覆蓋不同品牌,并盡量覆蓋所有市售產品。
三、結果報送
請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和市疾控中心于2015年11月13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問卷調查結果由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負責匯總。工作總結內容應包括各單位負責的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總體情況和標準跟蹤評價情況(問卷情況、專家咨詢意見和現場調查情況)。
聯 系 人:袁微嘉、吳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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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跟蹤評價目錄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