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我委從即日起開始面向社會公開征集2015年度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立項重點領域
對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但需要在本市范圍內統一實施的,可以制定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重點領域包括: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
(二)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檢驗方法與規程等食品安全技術要求。
(四)其他需在全市范圍統一食品安全要求、滿足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需要的內容。
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新資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列入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征集范圍。
二、具體要求
(一)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提出制(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建議。
(二)立項建議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范圍,符合我市食品產業發展實際需求,有利于解決本市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體現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
(三)立項建議要從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做出充分論證,建議立項的標準應當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相關評估基礎。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當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等材料。
三、立項建議報送程序
提出立項建議時,應當報送電子文件和紙質文件。
(一)電子文件報送。按照《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格式填寫,發送電子郵件至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辦公室(電子郵箱:tjspdbmsc@126.com)。
(二)紙質文件報送。將填寫的建議書郵寄或傳真至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辦公室。郵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區貴州路94號天津市衛生監督所1304室,郵編:300070,電話(傳真):022-23337560 。
四、其他事項
(一)征集立項建議截止日期為2015年2月28日。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參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