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綠科【2014】154號
各地綠辦(中心)、各綠色食品檢測機構:
綠色食品標準體系是綠色食品事業發展的重要技術基礎,經過20多年的實踐,已經形成了定位準確、結構合理、特色鮮明的標準體系。截止2013年年底,現行有效標準已達126項,其中產品標準110項,基本涵蓋現有綠色食品產品范圍。因綠色食品產品標準在體系構建過程中主要依據國家相關食品分類系統和產品特性、生產工藝等制定大類或大宗產品標準,部分地方特色產品或小品種產品不能涵蓋。為滿足各地綠色食品發展的不同需求,促進綠色食品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向各地征求綠色食品產品標準立項建議。
請你單位結合當地特色或小品種產品實際申報需求,對照現行綠色食品產品標準涵蓋范圍,填寫《綠色食品產品標準項目建議表》。推薦立項產品應是有傳統食用習慣的產品或藥食兼用產品;如推薦立項產品在衛生部發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中,應經衛生部批復可作為普通食品管理,或取得國家相關保健食品或新食品原料的審批許可后方可推薦立項。
請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將意見反饋至中心科技標準處。我中心將根據反饋情況,對反映較集中并有一定產業規模和市場需求的產品逐步安排立項制定標準。聯系人:陳倩;電話:010-62131579;傳真:010-62191421;E-mail:peacechen_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