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貴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實施細則(試行)》,遵循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的科學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原則,貴州省衛生計生委于2014年8月26日組織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相關專家,對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省食藥監局等單位申報的61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申請,進行了審評。專家審評結果是:準予其中24個標準立項(具體見附件1)。現予以公示,公示期從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29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的立項標準有異議,請以真實身份(單位提出的應當加蓋公章,個人提出的應當留本人聯系方式)書面向省衛生計生委食品處反饋。
食品處聯系人:顧 華,陸 婧。
聯系電話:0851-6826074。
電子郵箱:wjw_spc@gzcdc.gov.cn。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