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年初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部署,每個市州制定一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被列為今年“三個一”試點工作之一。目前,各地都在積極穩妥推進,部分市州已完成標準的起草擬定工作。為進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是我省食品生產、流通、消費、檢驗和監督管理的法定依據和技術規范。各市州局要充分認識到加快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是踐行依法行政和科學監管理念的迫切需要,是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水平、保障公眾飲食安全的重要支撐,是推動食品產業健康快速發展的有力保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與食品安全監管日常工作統籌研究和部署,明確負責領導和責任部門,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并適時向省局報告進展情況。
二、科學有效,積極推進地方標準制定。省衛生計生委已出臺《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實施辦法》(鄂衛規[2012]1號),對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研制起草和頒布實施等作出了明確規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包括食品及原料、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檢驗方法與規程等,并充分考慮湖北地域食品特點及飲食習慣。各地、各有關部門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均可提出制定地方標準的立項建議。省衛生計生委采用招標、委托、申報等形式,擇優選擇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單位承擔地方標準的研制工作。各市州局應認真學習有關政策規定,正確遴選擬立項的標準,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同時加大宣傳力度,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大專院校以及行業組織、企業主動承擔或者參與研究和制定工作。
三、加強協調,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具有政策性強、技術含量高和工作量大等特點,是一項長期性工作。各市州局應加強與衛生計生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協助標準起草者通過市州衛生計生委向省衛生計生委提交申請。工作中如遇問題和疑問,請及時與省局產品注冊處聯系。聯系人及電話:文毅,027-87111698。
2014年8月19日